民法典**千零七十九条规定,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离婚案件中准予或不准予离婚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分界点,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通**、与他人同居、****等行为时,不仅违背夫妻忠诚义务,更严重伤害夫妻感情,所以民法典**千零七十九条就规定了,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,因此在离婚诉讼中若对“过错方”的上述行为举证证明往往是对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佐证。
另外,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,物质损害赔偿以全部赔偿为原则,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、造成的损失大小等确定赔偿数额。精神损害赔偿则根据《**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十条规定予以综合认定。此外,过错方应当以其个人财产和分得的财产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。
夫妻相互忠实、互相尊重不仅是一项道德义务,更是法定责任,一旦有人违反,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“越轨”、“下车”不但要承受道德上谴责,更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相识不易,相守更难,**衷心祝愿天下有情人都能白头偕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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