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分割财产往往是男女双方在离婚时**为关注的问题之一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,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、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。想要理清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,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。
我们看一下法律的具体规定。《民法典》第1062条规定,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,一、工资、奖金、劳务、报酬;二、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;三、知识产权的收益;四、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1063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五、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第1063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,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。
还有一个比较常见的情形,是双方通过协议约定将一方婚前财产约定为双方共同共有,并且办理完产权转移手续,该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,离婚时可以予以分割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首要原则约定大于法定,针对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个人财产,双方可以签订书面协议,约定财产归属。
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法官首要考量双方是否签署了协议。如果协议合法有效,法官会依据协议判决财产的归属。
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一般是平均分割,同时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、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割。
除财产分割以外,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。一方实施了重婚与他人同居、实施家庭**、**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的,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。
那损害赔偿的金额,一般法官会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、给无过错方造成的损害等情形,酌情判决赔偿金额,一般不会超过十万元。全职奶爸、全职奶妈可要求家务补偿,抚育子女、照顾老人、协助另一方工作,由于这种家务型的付出不能直接转化为资产,所以一直被另一方或者家庭成员所忽视,因此《民法典》创立了家务补偿制度。
我们看一下《民法典》的具体规定。《民法典》第1088条规定,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,照料老年人,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,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,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。
但该条并未对具体的补偿方法和计算标准进行量化,所以法官在裁判时有比较大的自由裁量权。如一方在诉讼当中想要主张家务补偿费用,其需要对其进行了抚育子女、照料老人、协助另一方工作进行举证。
经济困难方可要求经济帮助,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,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。具体办法由双方协商,协商不了的由人民法院判决。此处的生活困难一般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,不能维持当地基本的生活水平,并且它有一个前提条件,是对方具有负担能力。那具体帮助方法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,也可以是经济帮助金。